王海东解答:医养结合机构怎么办、程序是什么、流程是什么?
2021年4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王海东司长回答人民日报记者两个大家关注的提问。
一、关于居家养老的医疗卫生服务
人民日报记者:当前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国家卫健委在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国家卫健委开展了哪些工作?
王海东:正如你所说的,我们国家的老年人大多数都在居家和社区养老,形成“9073”的格局,就是90%左右的老年人都在居家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支持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所以我们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重点还是放在居家和社区。这几年我们主要围绕几个方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一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和健康体检,是免费服务。2019年,我们又将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当中。二是把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们努力做到慢病有管理、疾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和健康服务。三是针对老年人迫切需要的上门医疗服务,我们最近刚刚印发了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就是规范发展这方面的服务,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护理等老年人迫切需要的服务,特别是满足失能、重病、高龄的老年人的刚性需求。四是我们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增设养老床位,这是最接地气的,能够提高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同时我们大力支持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延伸的医养结合服务,这方面医保也给予了很多支持。
二、医养结合机构怎么办、程序是什么、流程是什么?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请问如果要举办一家医养结合机构,我们国家卫健委在审批流程和环境方面会有哪些支持性措施?
王海东:医养结合机构就是兼具医疗卫生服务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者养老机构。如果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怎么办、程序是什么、流程是什么?2019年,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这里面作出了全面详细的规定,体现了“放管服”改革,优化了流程和环境。具体来讲,如果是医办养,一个有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要开展养老服务,可以不用再新设立一个法人,也不用另行法人登记,调整服务范围或经营内容就可以。如果是养办医,养老机构要开设一个医务室、护理站、卫生室,不用行政审批,直接备案管理就可以。这是“放管服”改革的一项措施。如果养老机构要举办二级以下的有关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简化程序。如果同时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涉及到同层级相关部门,比如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我们要求“一个窗口”办理。同年我们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放管服”改革又进行了进一步推进。比如,现有的有资质的和有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如果申办养老机构,具备的消防、建设、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资质,可直接依托上述资质,进行登记备案。
我们还支持鼓励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照规定可以享受税费优惠、土地等政策。我们强化了医保支持,以前新办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时间比较长,这次做出明确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正式运营三个月后就可以申请医保定点,医保部门要在三个月之内进行医保定点的评估。通过这些“放管服”的改革措施,社会力量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得到蓬勃发展,占比超过70%。同时,我们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质量。
总的来讲,通过“放管服”改革,为医养结合机构的发展提供了便利,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