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发布:河南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
豫卫老龄【2022】1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体育主管部门、医保局、残联,各银保监分局(济源监管组),航空港区教文卫体局等部门,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
《河南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广播电视局
河南省体育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30日
河南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原建设,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促进全省实现健康老龄化,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河南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等,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时期,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康老龄化决策部署,砥砺创新,积极推进工作,全省健康老龄化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健康老龄化纳入“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切合河南实际的健康老龄化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健康中原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实施,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有序推进。老年健康教育不断深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相关项目得到较好落实,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快速发展;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老龄健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智慧健康养老、森林康养、中医药养生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老龄健康事业和产业创新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设有1个省级老年医学中心和1个省级老年病研究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165家,193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有老年医学科,医养结合机构332家,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的医疗机构3368家。老年宜居环境和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逐步形成。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预计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75%以上的老年人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心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多发高发。伴随年龄增长,老年人认知、运动、感官功能下降,营养、心理等健康问题突出,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加。但是与健康老龄化相关的机构、队伍、服务和政策支持不足,老年医疗机构发展不充分,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数量和区域覆盖范围不足,城乡区域差距较大;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服务适老化程度有待提高,老年人就医体验有待改善;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发展滞后,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管理和多学科诊疗等老年健康服务基础薄弱,老年医疗健康服务人员尤其是基层人员匮乏;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发展不充分,高龄、失能老年人居家医疗、照护服务能力亟待加强;老年健康保障机制尚不完善,长期照护体系尚未全面建立;老龄健康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滞后。
党中央、国务院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健康老龄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省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健康老龄化提供了较强的经济基础。老年人收入水平稳步增长,健康产品和服务消费能力不断增强,正逐步成为促进老龄健康产业升级的新亮点。各级党委、政府把保障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入实施健康中原行动,为实现健康老龄化提供了有利发展环境。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制度不断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改革不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持续推动健康老龄化具备多方面优势和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要求,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从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出发,以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的基本需求和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目的,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老龄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深入开展健康中原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动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保障老年人获得适宜、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
(二)基本原则。
1.健康优先,全程服务。坚持健康至上,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在内的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
2.需求导向,优化供给。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加强老年医疗服务机构、老年医学学科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3.政府主导,全民行动。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规划、投入等方面的支持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倡导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共同构建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的社会环境。
4.公平可及,共建共享。以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为出发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与协调、均衡发展,确保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便利共享。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基本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老年健康教育持续深入,老年预防保健、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能力稳步提升,老年医学学科建设不断加强,专业人才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老年健康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提高。
——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持续增加,供需均衡程度不断提高,居家、社区、机构健康服务协调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监管更加有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持续改善。
——医疗卫生机构适老化水平不断提高。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面推进,老年人看病就医服务流程不断优化,老年人就医体验不断改善,有利于老年人便捷就医的环境基本建立。
——老年健康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完善,支持居家上门医疗服务、接续性医疗服务更加有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建立。科技和信息化支撑能力明显提升,老年健康产业有序发展。
“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 | 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 — | 有所提高 | 预期性 |
2 | 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 — | 有所下降 | 预期性 |
3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 | — | ≥65 | 预期性 |
4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1.7 | ≥75 | 预期性 |
5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6 | 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 — | ≥85 | 约束性 |
7 |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8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 | 19.74 | ≥6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
1. 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家庭是健康第一道关口观念。利用传统媒体、短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家属、照护者开展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应急救助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爱国卫生月”、“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名医名家“走基层·送健康”和健康促进“321”行动等活动,在城乡社区广泛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进老年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促进老年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开展关爱失智老年人的社会宣传与公共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失智预防和失智照护水平。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对健康信息的获取、识别和应用能力。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等系列科普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对疾病的认知和防护能力,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专栏1 老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 |
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工作,了解掌握老年健康素养状况、健康信息获取渠道、个人健康行为方式等,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和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政策和科学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 |
2.加强老年健康教育服务供给。鼓励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等设置老年健康教育阵地,丰富教育内容和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家属、照护者开设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照护技能等培训课程。鼓励各类教育机构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内容。开发适合老年群体的科普教材和视频,建设开放共享的老年健康教育科普资源库。依托各类开放大学、老年大学、老年协会、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文化体育场馆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健康教育,提高城乡老年健康教育服务覆盖率。充分发挥老年人在老年健康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健康教育效果。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教育资源不断丰富,获得健康教育的便利性、可及性不断增强。
(二)加强预防保健,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
3.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项目。建立综合、连续、动态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推动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提升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能力。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失能、高龄、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签约覆盖率,提高服务质量。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4.加强老年人预防保健服务。建立完善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构建慢性疾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推进老年人失能(智)预防干预试点项目,减少、延缓老年人失能(智)发生。推动老年人高发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加强癌症早诊早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视觉、听觉、骨骼健康管理服务,维护老年人内在功能。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降低老年人口腔疾病发生率。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开展老年痴呆防治行动,预防和减少老年痴呆发生。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心理咨询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开通老年人心理援助热线,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专栏2 老年预防保健能力提升行动 |
开展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工作。针对导致老年人失能的高风险因素,如衰弱、肌少症、营养不良、心脑血管疾病等,实施积极预防与干预,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针对抑郁、焦虑等老年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高龄、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总结推广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经验,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到2025年,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所有县(市、区)。 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开展老年健康口腔科普宣传,针对基层和偏远地区专业人员进行老年口腔健康教育、口腔疾病防治、口腔护理等专业培训,开展老年口腔健康公益活动。 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普及老年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开展老年膳食营养研究,促进老年人合理膳食。开展老年人营养风险筛查试点工作,对低体重高龄老年人进行营养干预。 开展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广泛开展老年痴呆防控宣传教育,推动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干预试点工作,建立老年痴呆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综合防控机制。 |
5.推进体卫融合。加强城乡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健身设施建设,提高适老化程度。研制、发布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推广宣传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方式、方法,将运动干预纳入老年人慢性病防控与康复方案。充分发挥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加强老年人运动科学研究,建立老年人运动处方数据库。
(三)全方位提升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水平。
6.加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合理布局老年医疗卫生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医院申报国家老年区域医疗中心,加强省级老年区域医疗中心、老年医学中心、老年医学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老年病研究所等建设。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优抚医院、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机构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康复、护理床位。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护理院(中心、站)和参与社区护理站建设。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规范化建设。
专栏3 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
老年医院建设。将老年医院作为区域卫生规划的重点,加大建设力度。 康复医院建设。原则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省辖市至少设置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门诊。 护理院(中心)建设。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护理院(中心)。 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建设。在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安宁疗护机构(病区)覆盖所有市、县。 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根据国家安排,启动老年医学科建设试点工作,遴选一批国家老年医学科建设试点医院,示范带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科高质量发展。 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设。建立省、市、县三级老年健康指导中心,高质量推进老年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专业培训、质量控制、监督考核。 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规范化建设。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和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安宁疗护科等相关科室中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规范化建设。 |
7.提高老年疾病诊治能力。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管理,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营养不良、跌倒、肺栓塞、误吸、坠床等高风险筛查,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加强老年医学研究,完善老年疾病诊疗规范和标准,促进老年医学深入发展。推动老年医学专科联盟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为老年人及时提供综合、连续、规范的医疗服务。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合理用药指导,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
8.提升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鼓励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增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探索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辅具配置人员团队协作模式。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工作,按需分类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日间护理、家庭病床服务。
9.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开展居家、社区、机构多种模式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支持和鼓励具备服务能力和相应资质的机构将照护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辐射服务居家失能老年人。积极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建设,为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提供支持服务。支持社区、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喘息”服务,组织协调志愿者对居家失能老年人开展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区配套用房或闲置用房开办护理站,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服务。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相关机构合作,增加照护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临时照护等服务。
10.发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广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经验,在全省全面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条件和需求,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社区和家庭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支付方式等。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和转诊流程。建立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涉及的止痛、麻醉等药物配备和监管制度。对医护人员、疾病终末期患者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开展生命教育和死亡教育。
专栏4 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全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全面开展安宁疗护工作,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和安宁疗护服务制度体系,提高疾病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 建设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加强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建设,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培训制度、充实教学设施、壮大师资队伍、优化培训机构等措施促进安宁疗护培训专业化、规范化。 |
11.创新连续性服务模式。建立畅通合理的转诊机制,构建老年健康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加大居家医疗服务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有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空间和内容。
(四)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
12.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设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对医疗卫生机构内设养老机构或开展养老服务,按规定给予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加快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13.推动医养机构融合发展。鼓励养老机构优先与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或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
14.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落实《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服务监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促进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发展面向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项目和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
专栏5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 |
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建设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报建设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全省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
15.做好老年人疫情防控。建立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完善居家、社区和机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老年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在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做好老年人应急物资和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按照传染病防控部署,及时为老年人接种相关疫苗,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强化医养结合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服务。
16.加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动优质中医药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发挥中医药在老年预防保健、综合施治、老年康复、安宁疗护方面的独特作用,做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老年人中医药保健预防水平。
17.加强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开展老年疾病的中医药防、治、康、养服务。鼓励建设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提高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能力、人才培养能力、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提升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
专栏6 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项目 |
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完成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扩大提供老年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 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
(六)加强老年健康服务队伍建设。
18.加快培养老年医疗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医养照护、老年保健与管理、康复、心理咨询、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教育培训,扩大招生规模。将老年医学、康复、老年保健与管理、健康管理、医养照护与管理、养老服务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纳入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计划。推动老年医疗机构与相关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作用,加快老年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在内科和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老年医学学科内容,建立完善老年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持续加强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医养结合机构等机构的老年健康服务相关的医护人员培训。建立完善老年健康、老年医学、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结合实际有计划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提升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实施老年医学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加强老年健康高层次人才培养。
19.加强老年健康照护队伍建设。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医疗护理员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培训一批老年方向的医疗护理员,充实老年健康特别是长期照护服务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加快培养服务于老年健康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通过入户、社区活动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可及、针对性强的健康服务。
专栏7 老年健康服务队伍建设行动 |
开展老年医学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在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老年心理等老年健康相关领域,遴选一批老年健康科研、临床等领域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对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的骨干医护人员,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 开展安宁疗护人才培训。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从事安宁疗护工作的骨干医护人员开展在线培训,对部分骨干医护人员开展线下培训。 开展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对全省医养结合机构的医护人员开展在线培训。 开展老年医疗护理员培训。对从业人员开展以失能(智)照护知识和技能为主的培训。 |
20.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人才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
(七)建设老年友好社会环境。
21.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在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老年友善文化,实施老年友善管理,开展老年友善服务,提供老年友善环境,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高设施设备便利性、适老性。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2.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与老年健康相关的各方面入手,优化“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建设和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统筹推进与老年人有关的公共设施、居家环境等适老化、无障碍建设,方便老年人生活。优化老年人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组织参与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敬老月”活动和老年人体育、文艺、摄影、书画等文体活动,大力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八)增强老龄健康科技和产业支撑。
23.加强老年健康科学技术创新。加快发展老年医学,加强衰老机制的基础性研究,加强老年慢性病和共病诊疗技术、老年康复护理技术、老年功能维护技术等应用性研究,提升老年疾病规范防治水平。加强老年辅助器材及产品研发创新,优先发展老年人护理照护、生活辅助、功能代偿增进等老年辅助科技产品。支持老年健康技术研发基地和科研应用转化平台建设。推动老年健康领域科研成果转化,遴选推广老年健康适宜技术,提高基层老年健康服务能力。
24.提高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增加家庭、社区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提高健康养老服务质量和覆盖率。统筹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系统,建立区域一体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发展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依托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立市-县-乡镇-社区(村)-家庭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探索建设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汇集和融合各类老年健康相关数据,实现信息共享,为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提供信息化支撑。研发推广老龄健康大数据应用,实现老年健康服务个性化和健康管理精准化。
25.推动老龄健康产业发展。推动老年健康与养老、养生、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大力推动老年健康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加强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产品开发,提升产品品质。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不断丰富健康养生、健康体检、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康养旅游等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加大健康养老产业领军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形成一批市场效益好、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健康养老骨干企业。推动建设一批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集团化、连锁化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一批发展基础好、上升潜力大、创新能力强、比较优势明显、主导产业突出的健康养老产业园区。探索建设医疗、养生、休闲功能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康养小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原建设要求,把健康老龄化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推动老龄健康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规划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地要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人才培养、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健康老龄化工作给予支持和倾斜,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加大对健康老龄化工作尤其是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老年医院、护理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拓宽经费筹资渠道,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慈善捐助等资金的作用,提供普惠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促进城乡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
(三)完善保障体系。
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费用支付边界, 逐步将符合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上门医疗护理和家庭病床服务的收费和支付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老年人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专属保险产品。
(四)加强督导评估。
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完善规划评估制度,加强规划执行情况评价,特别是重大项目、重大行动、重要指标的推进落实情况,认真组织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优化实施方略,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